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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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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请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初次核发《就业报到证》

1、核发《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的,凭就业证明材料(指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核发《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人社或教育)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3、核发《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人事代理)的,提供三方同意意见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三方指用人单位、人才交流服务或代理机构、毕业生本人。)

(二)改签《就业报到证》

改签就业报到证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就业通知书原件(即报到证副联,一般存放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此外,还根据不同改签情况另外出具以下材料:

1、由原工作单位改签到新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原件以及新的就业证明材料(指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原工作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亦按照此项办理。

2、由原工作单位改签到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人社或教育)。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原件。原工作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亦按照此项办理。

3、由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人社或教育)改签到工作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材料(指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4、由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人社或教育)改签到到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人事代理)。提供三方同意意见证明(三方指用人单位、人才交流服务或代理机构、毕业生本人)

5、签发新就业报到证后,原报到证即刻作废。

(三)遗失补办《就业报到证》

若遗失《就业报到证》,需申请补发的,毕业生凭个人书面申请和挂失证明(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超过毕业年度2年的,不再重新办理补发,可申请办理《报到证核发情况证明》。

拓展:

一、核发《就业报到证》办结时限

(一)初次核发报到证:毕业生离校前,以高校为单位的初次核发《就业报到证》的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毕业生离校后,以个人为单位现场申请初次核发《就业报到证》的,现场办结。

(二)改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离校后,以个人为单位现场申请改签《就业报到证》,现场办结。

二、办公时间及地址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