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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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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受理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通知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二个月内有效);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办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2、审查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复核通过,并交审批岗审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办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3、决定

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4.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5.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