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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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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出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出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单位解散等原因,需将在省中心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账户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且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未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系统的`。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

(3)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2、转出单位办理: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转移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需填报批量导入模板;

(3)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三、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供资料→中心办理外部转出业务→打印外部转出清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区号029)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五、注意事项

1、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时,职工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再办理转移手续。

2、职工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等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应由先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手续。

3、单位从外中心批量发起异地转移业务,如转入转出单位为同一单位,需提供单位合并的相关材料并经省中心审核后,方可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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