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指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篇1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
由单位转付的流程为:经职工个人同意,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后,单位可办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单位在管理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将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转付职工个人。
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篇2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市民刘先生:我在前单位已经离职,现买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日,我到缴存管理部门询问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他们让我和原公司联系,可是原公司拒绝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原单位经办人打电话,其仍然拒绝提取。请问现在我怎样才能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能否直接为我办理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单位经办人应该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拒绝办理的,您可通过缴存管理部门督促单位办理。经管理部督促后依然不予办理的,经管理部审批后您可自行办理。
贷款购买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5)公积金联名卡卡号;
(6)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还需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填写《住房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均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篇3
一、本市无购房的租房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交一下资料:
1、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
2、填写《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3、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办理当日到执法办公室打印无购房证明,办理业务必须使用联名卡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填写说明:
1、“租赁房屋地址”需要求提取职工精确到所在地区、楼号及房间号。
2、申请人签字、授权人签字、与申请人姓名保持一致。
二、职工因购买二手,提取公积金需要资料
第一次提取
1、提取人人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因产权证收押无法提供原件),需由公积金
贷款担保中心或产权证收押银行在产权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长条章,同时带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储蓄账号应符合一览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
1、配偶提取需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储蓄账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购房人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主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提醒主购房人为配偶留限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限额等于房价款)。
注意事项:
(1)、职工使用了北京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配偶提取时,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外地购房:
1、单位出具异地购房证明,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不存在,有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部分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经办人填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4、《约定提取申请书》
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指南篇4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20xx年,职工符合以下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1、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2、职工因购买二手房;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4、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
5、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
6、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职工因支付房租;
8、职工因离休、退休;
9、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职工因出境定居;
11、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12、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3、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4、职工因在职期间判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5、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