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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口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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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房落户口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买房落户口怎么办理

买房子怎么落户口?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下的有关证明资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新房拿到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2、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买房子落户口办理手续有哪些?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3、在办理的过程中设计到的主要材料有:原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购房落户申请表等。涉及到的办理部门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贷款银行、房屋管理的物业单位、社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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