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文萃集>办事指南>户口性质>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

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

文萃集 人气:2.64W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

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

郑州投靠亲戚落户条件: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可以选择投靠亲戚落户。

拓展:《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一)完善一元制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不再标注居民户口性质,以前出具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的户口性质标注不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意义。

(二)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在拆迁改造、村民产权登记、土地确权等特殊时期,应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三)符合迁入条件但无合法房屋产权的,凭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将户口迁入租房户;房主不同意,可投亲靠友,经户主同意,将户口迁入亲友处;无处可入户口的.,可将户口迁入公共集体户口。

(四)符合迁入社区公共集体户口的人员,如长期联系不上或拒不配合迁移的,由派出所将其迁入公共集体户口。

(五)根据公安部、省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在工作中建立台账、认真统计上报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各类人数、设立社区集体户口数等相关数字,做到真实、准确。

TAG标签:#落户 #郑州 #亲戚 #投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