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何?相应的报销条件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
参保人填写《生育津贴申领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生育证明材料、医疗就诊原始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按照资料信息录入出生证号、待遇发放方式信息、生育信息或计划生育手术信息。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支付标准核定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
经办机构应该按照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已进行生育待遇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核定业务,要求参保人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病历、医嘱、医疗机构开具的原始费用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仔细查看医嘱、病历,判断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允许报销。如允许进行生育医疗费核定,则按照接收的证件和资料如实登记参保人就诊信息、医疗费票据信息、待遇发放方式等信息,如不允许进行医疗费核定,应告知参保人。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经办机构发布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三项目录”)进行比对,结合具体政策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核定(结算过程一般通过计算机自动计算)和核对,计算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
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银川市出台的《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等待期(6个月)满后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的程序为:由本人(或亲属)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银川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审核确认表》→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单位确认→医保中心进行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医保中心报销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