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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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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16年公积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何呢?大家对此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吧!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委员23名,当年召开管委会全体会议1次,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和2016年重点工作的汇报》和《2015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等工作。目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稽核处、会计处、贷款处、归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事务处、客户服务处,下设市南管理处、市北管理处、李沧管理处、崂山管理处、黄岛管理处、城阳管理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处、即墨管理处、胶州管理处、平度管理处、莱西管理处。从业人员309人,其中,在编229人,非在编8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6年,全市实缴单位35518家,新开户单位5276家,净增单位3294家;实缴职工141.68万人,新开户职工16.9万人,净增职工6.26万人;当年缴存额178.73亿元,同比增长8.49 %。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212.18亿元,缴存余额476.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9 %、9.94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6年,全市当年提取额135.64亿元,同比增长30.32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5.89 %,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35.88亿元,同比增长22.6%。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方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6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2万笔83.54亿元,同比分别降低6.2 %、增长1.65 %。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8.38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98万笔705.32亿元,贷款余额435.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7%、13.44%、8.7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1.47%,比上年同期减少0.9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6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6亿元,已于2014年6月全部回收。

(四)购买国债

2016年,未购买国债,期末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

2016年,未开展融资业务,期末无融资余额。

(六)资金存储

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43.6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8.01亿元,1年以上定期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2.61亿元。

(七)其他

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1.47%,比上年同期减少 0.98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6年,业务收入147729.18万元,同比降低11.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886.2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36830.00万元,其他收入12.97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6年,业务支出79472.81万元,同比增长122.5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9097.7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68.3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5万元,其他支出111.74 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6年,增值收益68256.37万元,同比降低48.34 %。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同期减少1.7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30.9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340.2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0885.16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340.2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312.79 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7133.6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8462.7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8526.92万元,同比增长6.89%。其中,人员经费4934.0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按照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补交自2014年10月起人员社会保险金以及相应的增资支出;公用经费839.8万元;专项经费2753.08万元,主要是小型机和服务器设备续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UPS电源更新及续保、客服系统软硬件维护更新、公积金系统和网厅系统及其他资金系统维保等支出。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989.4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1.85万元(以前年度核销贷款收回),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87133.68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项目已于2014年6月全部按期收回。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截至2016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22%、4.62%和8.4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18%,国有企业占11.03%,城镇集体企业占3.27%,外商投资企业占9.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1%,其他占9.6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5%,国有企业占 26.95%,城镇集体企业占4.43%,外商投资企业占14.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7%,其他占6.52%。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5.75%,中等收入群体占40.65%,高收入群体占3.6%。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47.54万笔135.64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7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19%,租赁住房占0.11%,其他占0.8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2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6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64%,其他占2.7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0.5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13%,比上年同期减少3.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1991.1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15%,90-144(含)平方米占51.64%,144平方米以上占4.21%;新房占85.98%,二手房占14.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2.8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7.15%,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情况。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4.77%,中等收入群体占71.09%,高收入群体占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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