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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失业保险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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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实施范围

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失业保险服务指南

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参保人员均按相同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均可享受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四、失业保险金的核定期限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费年限每满1年,失业时可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2个月,依次类推,但一次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不含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缴费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符合核定新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时,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XX年1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多次中断就业的,没有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份可以累加,累加后满12个月的,可认定缴费年限为1年,依次类推。缴费月份累加后,不足1年的月份不予保留。

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二十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不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