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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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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怎么样的?义乌失业保险金怎么申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义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义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义政发〔2015〕62号)文件规定,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660元。根据市府办2013(义办第76号)抄告单精神,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5年11月1日起相应调整为1245元/月。

【社保知识】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条件?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⑶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⑷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失业保险待遇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企业最低工资的70%确定。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⑴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⑵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⑶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08年7月之前按低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时间,减半计算。

拓展阅读

浙江义乌失业保险金怎么申领

近日,随着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提高,义乌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随之调整。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义政发〔2015〕62号)文件规定,义乌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66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义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5年11月1日起也相应调整为1245元/月。

据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虞坚勇介绍,义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按照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5%来确定的',今年11月1日起义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提高。去年的失业保险金是1103元/月,今年比去年提高了142元/月,涨幅13%。

虞坚勇表示,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同时他还提醒,市民要在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才可领取。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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