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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模板集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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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就业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协议书模板集锦8篇

就业协议书 篇1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就业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就业协议书 篇2

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仍属在校学生,并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因此,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又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协议。因此,《就业协议书》纠纷的适用法律,是《民法通则》而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大学生就业所填写的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近来很多往届大学生及应届生纷纷找到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咨询最多的就是大学生毕业时签署的就业协议,对其作为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以及大学生在毕业时签署就业协议和不签就业协议有什么后果等等,本文就有关这份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所涉及的最常见的问题给予准确解答。

接下来就来谈一下。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在那。

一、《就业协议书》有何作用?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如果毕业生没有找到就业单位无法签署“就业协议”,可以在申请“暂缓就业协议”有效期间,办理暂缓就业,这样学校可以在2年内对其的档案和户籍予以免费保管,暂缓就业期间随时可以办理就业手续,再由校方发放《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然后毕业生持这些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迁移等事宜。

二、《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有何关系?

学校根据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上报就业计划,经批准后由政府主管部门打印和下发《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的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国家教育部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走向就业岗位所开具的唯一凭证。按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就业报到证》有如下作用:

1、证明持证者是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就业岗位和用人单位接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唯一依据;

3、是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4、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证据;

5、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参加工作起始时间的重要证明材料。

毕业生只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了有关鉴证登记手续,才会得到《就业报到证》;凡持有《就业报到证》的学生,其就业前的个人身份可认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即具备“干部”身份;凡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学生,其就业前的个人身份则为“社会无业人员”,就业后不能认定其“干部”身份。

所以,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绝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地由学校走向社会,并且影响今后职业生涯发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三、《就业协议书》纠纷适用何种法律?

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仍属在校学生,并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因此,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又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协议。因此,《就业协议书》纠纷的适用法律,是《民法通则》而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四、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校方、毕业生、工作单位三方来签订,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书,一般高校会在大四的时候派发给学生(具体时间由各校制定),此协议一式三份,由该大学生保留一份用于办理报到、转移行政关系及户口等手续。就业协议的法律效益直至该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道,和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

就业协议书 篇3

甲方(实习单位)名称:XXX

甲方联系地址:XXX

甲方联系电话: XXX

联系人:XXX

乙方(实习生)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学生所在学校:XXX

年制XXX

专业XXX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XXX

联系方式:XXX

为推动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各方就学生实习(实践)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留任承诺

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习结束,甲方优先录用乙方,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就业合同。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位从事 工作。

三、实习管理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实习期间甲方提供乙方 等福利。

3、实习期间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4、双方协商同意,实习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生活补贴;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应在本协议期限的1/3时间内提出解除本“协议”。

5、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相关法规处理。

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乙方所在学校。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

五、保密约定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同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系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学生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企业。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如违反协议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对于未能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的行为,企业根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追究违反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毕业于 (院校) (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毕[ ] 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到生源地报到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查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案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果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及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书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书 篇5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操作过程,保证协议

书的效用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包括:协议书的发放、领取、签订、鉴证等正常程序的管理条例,违约、

作废、遗失等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的管理条例。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领取和保管

1. 校招毕办根据学院上报应届毕业生名单(延长学制、定委在职、直升研究生除外),统一核对并整理毕业生数据库,统一分配就业协议书编号,学院要严格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学院就业负责老师统一签收领取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学号和协议书号对应表格,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在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前学院必须妥善保管。

3. 学院统一下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亲自核对自己的学号和协议书号,签收领取。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遗失、不得相互交换,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后必须妥善保管。

4. 协议书共分为四联,包括用人单位联(白色)、学生联(红色)、签证登记单位联(蓝色)和备查联(黄色)。

5. 如毕业生出现:未通过学校的一、二、三检;出国;考取研究生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则学院老师需及时收回该生的协议书,返还校招毕办,统一进行数据库的处理。

第四条 协议书的签订

1. 遵循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

2. 协议书经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直至协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单位出具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3. 如是填写甲方和乙方信息,不得遗漏:

1) 甲方信息:除填写单位名称、性质、电话、地址和邮编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信息登记号更要填写准确,如果没有信息登记号应及时办理;档案接收由单位决定,如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则直接寄往单位,如果没有权限,可由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所在街道、区县职介所等保管。

2) 乙方信息:除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外,生源地应填写省(例:江苏)或直辖市(例:上海)。在填写落户地址及落户所属警署时应注意:

A. 一般毕业生(户口未曾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填写目前的户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

B. 对户口已迁入学校且需落户上海亲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征得其亲属及所属警署同意后,填写亲属户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规定的落户政策办理)

C. 需落户单位或单位指定的接受单位集体户口的郊区毕业生,应填写单位或户口接受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规定的落户政策办理)

3) 协议书的违约金原则上按照拟正式录用时第一个月的工资为上限原则。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鉴证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至学院开具《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

见》表(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外)。

2. 在网站 上登录填写电子版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号和学生学号应与网上电子版就业协议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网站的具体功能和操作方法详见“上海大学招毕办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介绍”。

3. 毕业生持完整的四联协议书和学院开具的《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见》(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外)至校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

4. 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前来鉴证,若是超过期限,必须说

明情况,决不能作为违约的理由;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联”送用人单位保管,“学生联”由学生本人保管,“鉴证单位联”由学校招毕办保管。

5. 毕业生在鉴证前,填写在协议书上的内容可随时修改,鉴证后则不能再修改,毕业生在网上登录时要仔细核对输入的协议书内容,若有错误需及时申请修改,否则报到证出错将影响学生至单位报到。协议书鉴证后,不可以作第二次鉴证,学生可随时查询就业计划库中的本人协议书记录信息。

第六条 委托他人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

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委托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到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办理手续和第五条相同。

第七条 协议书违约

1. 用人单位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处理。

2. 毕业生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处理。

3. 毕业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协议。

毕业生携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和已签订协议的四联单,到校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八条 就业协议书作废

因污损或破损可携带原协议书完整四联到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九条 就业协议书遗失

无论因何原因协议书遗失,需招毕办重新办理的,都要写具情况说明书(保证未和任何

单位签过协议书),并作为学生诚信的一个依据。然后,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再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十条 协议书的有效期

协议书从发放可以一直用到毕业两年之内。

第十一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非上海生源留沪就业,以下同)的打印

1、 学校在每批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会统一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统打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数据以就业网中心通告上公布的协议书鉴证截止时间为准。

2、 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之后再鉴证协议书的,由校招毕办出具打印报到证或

进沪就业通知单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携带协议书与毕业证书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

第十二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时间地点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使用

1、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从打印报到证之日起),毕业生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2、 进沪就业通知单的第二联由毕业生保存,办理居住证及入沪手续时使用。

第十四条 报到证的归档

1、 统一打印的报到证第二联由招毕办或学院交校档案馆归档。

2、 学生自主打印报到证的,由学生交档案馆归档并附协议书复印件。

第十五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更正

如果毕业生拿到的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信息有误,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注明更正信息),并携带错误的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正打印。

第十六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遗失

如果毕业生遗失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注明遗失),并携带协议书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重新打印。

第十七条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改派

1、 毕业生在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违约改派的,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

证明并携带与当前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原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

2、 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的违约改派仅限于当年的毕业生,否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招毕办所有。

  上海大学 招毕办 20xx年4月1日

就业协议书 篇6

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

就业协议

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优秀就业协议书违约责任3篇优秀就业协议书违约责任3篇。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就业协议书 篇7

聊聊三方协议。提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很多同学都会提到“三方协议”这个词,或者干脆简称“三方”。这个叫法有道理,因为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不过“三方”的叫法也不是太准确,其实协议书上最关键的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方(比如省内协议书就只需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还有学校和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会参与(比如省外协议书就需要学校盖章,有的还需要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其实不管是几方,只要不是虚假的、违法的协议最关键的还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方。

聊聊协议的作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有三个作用:第一明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明确一个愿意要人,一个愿意去工作);第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责权利);第三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明确怎么发报到证、怎么转档案等)。

聊聊草签和违约。老师发现不少同学有这样一个逻辑——找到工作后才是找工作的开始,简称骑驴找马。其实这样是不妥的。马上成为职场人,一定要有契约意识,白纸黑字,是什么就是什么,哪有什么草签,哪有什么没考虑好,所以签了协议不想去了就会出现违约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 篇8

甲方: (省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 (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________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于 年 月毕业于_________(院校)_______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 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xx年 xx月xx 日 20xx年xx 月xx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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