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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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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体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区镇教管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学校、区镇教管办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直、完职中、教管办负责人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病情、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状况、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舆情处置

各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六、后期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系(院)部、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二、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园内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贮存、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件,从校外流入校园内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校医院及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饮食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五个应急行动小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职责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故动态,分析事故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故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三)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故涉及的源头食品及其原料,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信息报送组。由宣传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故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四、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食堂超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多层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学校同意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饮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上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安排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故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学校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三)调查和总结

1.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食品经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武汉轻工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一领导、各级分别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规定,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超出湖北省处置能力水平的;

2.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2.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99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

2.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保障部、校办、宣传部、学工处、研究生处、保卫处、财务处、资产与设备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

2.领导、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研究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由后勤保障部、校医院、学工处或研究生处牵头,校办、宣传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向省、市及地方政府、学校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设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处置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在应急处置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1.事故处理组,由后勤保障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配合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2.医疗救治组,由校医院牵头。负责食品中毒病员救治和事故相关技术鉴定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统一向政府卫生部门报告信息数据。

3.学生工作组,由学工处和研究生处组成。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善后等相关工作。

4.综合组,由校办、宣传部、保卫处、财务处组成,校办牵头。负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事故发生地现场的采访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保卫处负责秩序维护及协助公安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四、报告程序

(一)预警信息与报告

学工处和校医院发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时要及时向后勤保障部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疑似人数、疑似问题食物或食品、就餐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内容。全校师生员工,当发现自己或他人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主动或主动帮助病人到校医院诊治。

(二)预警预防

校医院及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后勤保障部要根据校医院、或者政府卫生部门作出的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师生员工发布预警。

(三)通报程序

1.校医院及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后勤保障部通报;

2.后勤保障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必要时由学校报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

(四)报告

有关人员一旦发生(发现)对师生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物安全事故或出现群体性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校医院。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校医院报告或直接向后勤保障部报告。

后勤保障部应及时根据情况上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确定应急等级或开展相关工作。

(五)应急准备和预防

校医院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及后勤保障部。

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及时报学校领导并通报学校有关部门。学校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规定程序做出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向政府卫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决定。

五、处置程序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可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在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超出学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规定在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

(二)处置程序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应急处置办公室派出相应工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及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责令发生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已出售的食品进行公告,并予以收回;对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用具及原料进行封存,经政府卫生部门批准后进行清洗消毒或销毁;及时掌握各种信息,现场处理问题,根据事故状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3.医疗组提供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和救援,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按规定将其病历复印件转送接诊医院。对食品及原料的来源、流向、配方、加工方法、加工用具、贮存条件、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对可疑食品、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样品送检。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卫生病学调查,并提出就地或者异地治疗、医学观察措施。宣传防治知识,及时对可能受害人群进行调查,采取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公共卫生预防措施。

4.综合组做好现场围观人员的疏散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病人、疑似病人或可能受害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治疗、医学观察人员的监控、信息收集、跟踪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受害或受影响人员所在部门师生员工稳定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责任人。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保障广大师生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5.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协助政府卫生机构和学校医院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政府卫生部门和校医院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落实政府卫生部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经现场检测评价确定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应急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改进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工作

(一)善后处理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二)结论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三)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预案冲突的,以本预案为准。

2.未构成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的零星或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理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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