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文萃集>实用文案>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有哪些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有哪些

文萃集 人气:6.91K

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有哪些

篇一:学校安全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乡镇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 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人员出入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抗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4、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超速运行。

5、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电影等大型活动由学校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9.网络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篇二: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培养祖国接班人的摇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的,也是维护学校稳定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为了确保治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施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的管理模式,确保学校治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1.防事故

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风扇、电视、空调、球架灯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2.防盗

各处室、办公室及教室下午放学离校后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财务室不得存放现金、支票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安全用电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处室、课室、宿舍要注意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裸线,不使用不当型号的保险丝。不许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室内无人要关闭电源,防止电线漏电和短路。发现乱用电者给予处罚。

5.防毒

化学实验室的有毒药品和腐蚀易燃药品,必须有专业人员严密保管,严格登记、按使用需要(供实验用或医用)定量安放。化学实验课后剩余的化学药品,化学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回收和妥善处理。食堂厨房除本部门厨工之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入内,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类疾病传播。

6.防灾害性天气。

大风、暴雨前夕,各处室年级需预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防止突发性违法犯罪事件。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登记,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发生。一旦事发,要见义勇为,设法制止,并报告学校或公安干警处理。

8.防交通意外。

校外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校;本校车辆出入校门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车辆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在校园内行车转弯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9.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要请示教育局批准方可外出,并征得家长同意,组织带队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0.体育组教师上体育课时,要作好上课的安全保护教育、体育器材的使用准备。慎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11.学校收到上级部门的机密、绝密文件要做好登记,严密保管,慎防丢失。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醴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南》规定,我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校将规定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在校时间。

二、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建立每节课班级点名制,对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

三、对学生在校期间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

四、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有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各班主任开学时登记造册上报学校,平时做好学生的记录工作,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禁止病、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的剧烈活动。

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七、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八、对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向学校汇报。

九、通报程序,各任课教师—班主任——校长—镇教委—教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

十、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一小时内电话报告教育局,两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人员夜间巡逻不得少于3次。

3、休息时间不得早于凌晨2点。

4、巡逻时必须有2人或者2人以上。

5、巡逻时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鞋,并带电量充足的手电筒。

6、巡逻时必须观察每一层教学楼、厕所、校门、操场。

7、每次巡逻必须做好记录。

8、发生一般情况应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9、如发生重大事故 ,应立即向校长汇报,并采取积极应 对措施。

1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门卫制度

传达室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

1、传达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3、外来人员进校,值班人员必须“一查二问三登记”。凡联系工作需出示证件。严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闲逛人员进入学校。

4、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家长来访、送雨具等 ,只能在离放学的前5分钟入内。学生放晚学后和节假日一律不准再到校。

5、、非学校生活、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门卫人员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

6、对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热情开门接待,不作秀、不刁难、不推诿。上级领导常用车辆牌照是:湘BH5507、湘B6E371、湘BH1267、湘BH3287、湘B66185、湘BH4131。

7、假日期间,凡需要学生来校的,教师一定要先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未经组织,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有事来校要在传达室登记。

8、外地推销物资人员必须查验证件,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才准予进入校内。

9、发现无理取闹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要及时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值班人员有权查问,记录后方可放行。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休。学校停课半天的要报区政府批准;停课在一天以上(含一天)要书面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停课三天或三天以上要经区教育局,书面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一、学校安全教育负责人

1、 不得擅自组织师生春游、旅游等社会活动和带有危险性的劳动。不得擅自停课、提前放学。

2、 每周对教师布置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教室的卫生,禁止学生玩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

3、 组织学生安全回家,并作好必要的护送。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时必须组织教师奋力抢救。

4、 有不法分子到学校侵害(侵权)时,必须立即采取保卫措施,并及时报警,与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取得联系。

5、 制订学校值日制度,督促值日、值日教师履行工作职责。

二、 班主任(包括任课教师)

1、 学生发生意外或突发病时应立即抢救。

2、 禁止学生食用不卫生的食品。

3、 组织学生安全回家,按时做好静校工作。

4、 学生缺席时,应立即搞清缺席原因。

5、 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 早自修、上课、课外活动中,不得擅自离岗。

7、 不得叫学生为教师办私事。

8、 不得叫学生做有危险性的事。

9、 教育学生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不乱跳、 不乱爬、不乱推关门、不乱投掷物品,不拥挤。

10、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给学生一些必要的安全常识。

11、教育学生上体育课或室外活动课时不穿皮鞋,不带水果刀,不携带铁器等。禁止学生燃放鞭炮、打气枪、玩火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救灾抢险。

TAG标签:#学校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