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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公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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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伊旗公租房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伊旗公租房申请流程

伊旗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要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具体程序为:

(二)初审:社区负责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复审工作。收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报送的申请人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采取走访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提出复审意见,并在申请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复审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复审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并上报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审核: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12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共租赁住房信息专栏或指定的`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准予轮候。

拓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该年满18周岁,在本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无住房人员:本市城镇户籍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本地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本市居住的拆迁安置户暂时无住房家庭;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

二、申请材料

《鄂尔多斯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将所印身份证集中在一张纸上);户口簿及复印件(提供户口薄综合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及复印件(夫妻共同申请);与本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本市缴纳六个月以上)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税收缴纳证明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出具家庭收入证明;属于特殊人群,提供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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