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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户口迁入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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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湛江户口迁入办理须知

(一)夫妻投靠

(二)子女投靠父母

(三)父母投靠子女

(四)随军家属

(五)离(退)休回原籍定居

(六)购买商品房、自建房

(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八)学生入学、毕业分配

(九)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

  办理材料

(一)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产权证》或《住房证》;

5、非农户口的提供《失业证》

(二)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子女《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5、《房产权证》或《住房证》;已达到法定婚龄子女提供《未婚证》;

6、已满是十六周岁的非农户口子女的提供《失业证》或《学生证》(学校证明)

(三)父母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子女《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边无子女及双方关系证明

  户口迁入材料

(一)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产权证》或《住房证》;

5、非农户口的提供《失业证》

(二)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子女《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5、《房产权证》或《住房证》;已达到法定婚龄子女提供《未婚证》;

6、已满是十六周岁的非农户口子女的提供《失业证》或《学生证》(学校证明)

(三)父母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子女《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边无子女及双方关系证明。

(四)随军家属

所需材料:

1、《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的《军官证》、《申请家属随军入户登记表》;

3、随军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小孩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4、非农户口的提供《失业证》

(五)离(退)休回原籍定居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离休证》或《退休证》;

4、《房产权证》

(六)购买商品房、自建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属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公司购房证明、《房产权证》、购房发票;

4、属自建房的需提供合法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有关证明;侨汇购房的需提供侨务部门的有关证明;

5、非农户口的提供《失业证》;

6、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已达到法定婚龄子女提供《未婚证》。

(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

所需材料:

1、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退伍证;安排工作单位的需提供退伍军人工作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3、士官需提供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

4、士官不安排工作的需提供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复退伍军人在当兵时没有注销户口的,需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证明。

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

所需材料:

凭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入户介绍信》办理入户手续;转业军人入户凭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介绍信办理入户手续。

(八)学生入学、毕业分配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

所需材料:

1、《新生录用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移证》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证》、《报到证》、《迁移证》;

2、分配工作的需提供县(市)人事局《毕业生迁移户口证明》、《毕业生就业派遣介绍信》、教育局毕业分配介绍信或劳动局招收合同制全民职工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

3、不分配工作的需提供《毕业证》、投靠人《户口簿》、读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技工学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迁移证》;

3、投靠人《户口簿》;

4、读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九)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

所需材料:

1、组织部(人事局)或劳动局《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组织部(人事局)或劳动局调令(调动介绍信)或调动通知,若属招聘的需聘任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家属随迁的需《结婚证》、《失业证》;

6、未婚子女随迁的需《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未婚证》或《学生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瑞云派出所

地址:麻赤路40号

电话:(0759)3300449

博铺派出所

地址:湛江市吴川市

电话:(0759)5291184

雷州市龙门派出所

地址: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

电话:(0759)8535110

廉江市横山派出所

地址:横山镇

电话:(0759)6798016

  办理费用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4元/证

《户口迁移证》4元/证

家庭户口簿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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