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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薪酬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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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hr薪酬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hr薪酬管理制度(精选7篇)

hr薪酬管理制度1

(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①节日补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元旦、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发放形式:货币或等价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hr薪酬管理制度2

一、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核心,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及创建品牌的关键,亚泰建筑公司的管理体系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工作重点,围绕项目部的各项管理目标而开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竞争机制,激发项目部的活力,调动项目部的积极性,是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必须和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挂钩,特别是利润挂钩,否则项目部就会缺少竞争动力,公司就会缺少发展活力。因此建立一个新型的、科学的绩效挂钩薪酬分配机制势在必行。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及分析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

目前,公司的项目管理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核心,项目部是建筑公司经营管理基本核算单位,建筑公司依据集团公司效绩考核标准审定的企业级别,按各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工资标准,所有项目部之间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工资在同一标准下基本相同,没有差别。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薪酬制度,没有灵活有效地运用公司的企业级别评定、职别评定、薪酬制度和竞争机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没有针对各项目部承担任务不同来确定管理人员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传统的薪酬分配体制,在这方面的工作没有改革创新;

2、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项目部之间缺少公平竞争,没有积极性、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极其严重;

3、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薪酬分配没有和利润挂钩,项目部参与市场竞争意识差。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竞争的企业就等于没有竞争意识,没有生存空间,长此以往不利于公司长期稳步向前发展。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建筑公司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由于规模不同,产值不同,产生的经济效益与付出也不同。建筑工程规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风险更高、付出更大。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却无差异或固定不变,这种工资无差异化,使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同,透过现象分析其本质,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这种薪酬分配不公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义。由于现有分配体制,体现不出高风险、高回报,会使项目部里的个别管理人员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进取,不克尽职守,管理积极性不高,管理松懈,甚至玩忽职守。由此更会加大公司的监督管理难度,特别是工程成本的监督审核、控制难度将会加大,也会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难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制应与市场规律有机地结合,那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非竞争”的平均主义不能做到绩效的统一。各项目部管理人员之间工资标准不应按同一个平台去操作,应参照集团公司对企业等级划分那样进行效绩划分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充分调动项目部的竞争意识。

解决好薪酬分配同项目绩效挂钩、同利润挂钩的竞争机制,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保证建筑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评价我们管理科学与否的具体体现。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职别、职级人员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分配同管理目标挂钩,既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争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减少人为的分配不公现象发生;

2、不搞“保险承包”。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施工条件,采取不同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目标管理,在目标的确定上,要以项目部经发奋努力才能实现的先进水平为标准,制定合理的目标,应避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的目标管理,要做到客观、公正;

3、不搞“形式”。在项目管理中,要重视过程控制,重视量化管理,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或计划目标过低,应及时调整目标,使每个项目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风险压力,又能充满信念,公司的经济利益又能得到保证。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按集团公司以“职位(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对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规划。即根据集团公司的岗位职位评价制度,依据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岗位、学历、职称、职位确定岗位、职位工资标准;依据项目规模、工程造价、施工期间、未施工期间制定效益工资标准;根据产值、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奖金分配。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职位(岗位)工资确定标准

一级项目经理每月工资2700元;二级项目经理2600元;三级项目经理2500元;高级工程师2100元;工程师1900元;技术员1500元,有学历的保管员、材料员450元;没有学历的材料员、保管400元;对于项目经理,工程师一年内,在公司及建筑市场没有竞争到工程,岗位工资按相应的管理人员重新确定,多发放的工资在下年度工资中扣回,连续两年没有工程项目,撤销其岗位。

2、效益工资确定的标准

项目部在没有施工项目期间,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为0,只有职位(岗位)工资,跨年工程,年末停工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结算时除外;

工程造价或产值3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15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3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0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5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300—500万元之间,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20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5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2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6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500—800万元,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25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7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4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7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80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30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9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6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800元。

hr薪酬管理制度3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

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

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

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

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

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hr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三条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x系数x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第十三条设立总经理专项奖,由总经理嘉奖当期为公司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专项奖总额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员工的奖金为当期奖金基数x系数x出勤天数+总经理专项奖。

试用期内的员工薪酬标准按拟聘用岗位薪酬的60%执行。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据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五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方法为: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x8小时)

第十六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点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条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x日薪酬计发。

第十九条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请病假超过一年即被认为不能胜任在本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据上月的考勤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奖、年终奖和其他专项奖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决定发放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酬不进行公开,由财务部在指定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转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薪酬计发人员及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酬情况,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总额内扣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hr薪酬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4、岗位职级划分

4.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

(A):公司总经理、副总;二层级

(B):高管级;三层级

(C):经理级;四层级

(D):专员级。

5后勤类职级薪资表(A、B级除外)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各类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4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6.5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

6.6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奖金。

8、薪酬的支付

8.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8.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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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基本原则

第1款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则

第1款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薪资构成

第1款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岗位工作津贴包括:

①岗位职务津贴;

②公车使用津贴;

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奖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薪资支付

第1款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hr薪酬管理制度7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在公司建立灵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机制,彻底打破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的身份界限,使员工收入与岗位、工作实绩结合起来,与公司整体经营收入情况相挂钩,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形成重实际讲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风,从而保证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结构工资制度。

一、工资分配方案总体思路

本工资制度将全体干部职工原有工资待遇封存,装入档案,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按照人员所从事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着重体现公司员工个人收入与岗位所在部门本年度与中心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司总体经营收入相结合。根据工作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坏、所负责任大小及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等因素将公司各岗位划分为六岗十九类作为确定工资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行结构工资制,按照每人的岗位、所在部门的效益情况,拉开收入差距,严格考核奖惩,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有效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弊端。形成重贡献、重实际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岗位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二、结构工资制度的构成情况

本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贴、知识分子津贴、职称补贴、工龄补贴、兼岗津贴、效益工资、奖励工资、考绩工资等十一项组成,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基础工资:即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发放的工资数额,约占个人工资收入的30%。在编人员基础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中“基本工资”数额发放;合同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部门经理600元;部门副经理500元,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400元;三岗一类岗位35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岗一类岗位33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岗一类岗位30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六岗一类岗位29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类岗位根据出勤情况计发日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无在编与非在编的区别。

3、岗位津贴:对不同岗位因其工作条件好差、办公环境优劣确定,此项津贴对技术、服务、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给予倾斜。

4、通讯补贴: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参照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具体岗位情况进行适当的通讯费补贴。

5、知识分子津贴:不分岗位,不论在编于否,凡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职称补贴:专业技术人员,依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和自治区有关评定政策受聘人员(职称要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当10元/月,工程师及相当30元/月,高级工程师50元/月计发;工勤人员,不分岗位,凡取得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依自治区有关评聘政策受聘人员均可按高级工10元/月,技师30元/月,高级技师50元/月享受职称补贴。

7、工龄补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发给工龄工资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发给工龄补贴10元/月。合同人员工龄按到公司参加工作之日起计,工龄补贴于每年元月份调整。

例:某职工1987年参加工作,2000年到公司。该同志工龄补贴为:[(2000—1987)×5]+[(20xx—2000+1)×10]=125

8、兼岗津贴:遵循定岗定员原则,对兼岗人员原则上按照本人主岗基础工资的10%计发兼岗津贴,阶段性或临时性兼岗由总经理会议根据兼岗任务及完成情况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9、效益工资:各岗位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效益工资奖罚与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效益工资根据当月实现的经营收入情况,按照一定的计提比例、发放系数计发(每月计划人均效益工资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经营部会议、演出场租收入按月考核,电影及其他收入年终考核;下属公司三、四楼经营及广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终考核;大型活动收入年终一次性考核。

1)经营部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经营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公司效益工资发放基数)÷2

大型活动部效益工资的发放:1—12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发放基数计发,年终考核项目与第十三月工资挂钩,对比前十《公司结构工资制度》出自:

二个月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发放总额实行多扣少补。

2)当月全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部门,享受全额效益工资;当月完成经营收入不足目标任务的50%,不享受效益工资;完成目标任务达到50%以上,用当月效益工资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点的金额作为效益工资扣罚金额。

3)经营部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075%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4)下属公司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138%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5)总经理按照各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2倍计发;副总经理按照分管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8倍计发;总经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经理的发放系数计发,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人员按照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依岗位分类按系数计发,其中:

二岗一类系数为1.6;二类系数为1.5;三类系数为1.4;

三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四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五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系数为1;

六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四类系数均为1。

10、奖励工资:直接经营部门(经营部、下属公司)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

1)经营部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075%

2)下属公司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138%

3)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奖励工资基数:公司整体超额数÷2×0.11%[0.11%=(0.075%+0.138%)÷2]

4)各岗位奖励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计发系数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任职资格条件,但确实担任该岗工作的,按照本岗最低类确定工资;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2页)》出自:

评为公司优秀个人或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的,以考核优秀第3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岗位工资上涨10%;

2、在工作中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技术革新等,对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损失、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及奖励幅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3、其他必要增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六、工资降低,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给予降低工资。

1、当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以考核不合格当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本人工资降低一类执行;

2、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各岗位进行考核,对违犯公司有关考勤、着装、上岗规范等制度的,按照本制度中有关考绩工资的发放考核办法执行。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视损失大小确定降幅;

4、其他必要降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七、特殊岗位工资情况:

1、凡经公司聘用的各类营销业务人员及与公司有租赁合同长期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员(不承担部门内工作任务):不实行坐班制,考勤、着装方面不做要求,不发日常工资,不计其他福利待遇;

2、服务保洁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不计考绩工资;试用期之后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另计当月考绩工资。

3、以上特殊岗位人员如有其他部门或岗位任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考虑兼职补贴。

八、公司试用期人员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80%,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计发,其他项目不计。

合同人员,参加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以上,但未满1年的,结构工资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三项按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的90%计发,其他项目全额发放。

九、以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每年3月份调整员工工资,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对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即表列第1项、第2项)进行调整。

十、于每年元月10日前向在岗人员发放第十三月工资,发放标准:

1、非直接经营部门第十三月工资按照附表列第1、2、3、4、5、6、7、8项之和。

2、各直接经营部门年终考核项目与第13个月的工资发放挂钩。

3、在公司工作未满1年的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为:以上8项之和÷12×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第十三月工资。

十一、本结构工资制应配合人员岗位聘任制实行,对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般岗位实行双向选择上岗。

十二、各岗位人员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如遇岗位变动,工资即做相应调整。

十三、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规定。

十四、附件。

1、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3页)分配方案

2、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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